县编办“立、收、换”创新登记档案管理工作
为推进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标准化,近期,县编办集中力量,对全县139家事业单位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、分类、归档,形成了一整套操作性强的档案管理制度,确保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资料详实、材料完整、便于检索、易于利用。
“立”新制度,规范流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实施细则,在健全现有各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,建立了《夏县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查阅制度》、《夏县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使用工作流程》等新的配套制度,明确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,严格了档案日常管理、查阅、移交等程序,涵盖了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,形成了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,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“收”新资料,分类汇总。对档案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,把缺失的材料认真登记核实,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充,针对有些单位在变更登记、证书换领与补领等过程中提交材料不完善、填写不规范、签字盖章不完备等问题,要求重新进行提交。各类材料按照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、年度报告和其他登记管理的顺序排列,每类材料中的各件材料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,做到“一事一卷、分门别类、规范存档”。对新设立的5家事业单位及时立档,已注销的单位单独放置,便于查找。同时,将登记档案的相关数据更新到网上办公系统信息库,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逐步走向精细化、规范化轨道。
“换”新盒子,妥善保管。该办按照档案管理标准,重新配置了新的档案柜、档案盒, “一家一盒,专柜存放”,并将档案封面全部更换为统一的档案封面,对139家事业单位法人档案重新进行了编号排序,印制了专门的档案目录,打破了传统的手写目录,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整齐美观。安排专人负责保管,做好安全保卫措施,定期检查、核对档案资料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,为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打牢了基础。
“立”新制度,规范流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实施细则,在健全现有各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,建立了《夏县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查阅制度》、《夏县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使用工作流程》等新的配套制度,明确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,严格了档案日常管理、查阅、移交等程序,涵盖了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,形成了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,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“收”新资料,分类汇总。对档案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,把缺失的材料认真登记核实,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充,针对有些单位在变更登记、证书换领与补领等过程中提交材料不完善、填写不规范、签字盖章不完备等问题,要求重新进行提交。各类材料按照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、年度报告和其他登记管理的顺序排列,每类材料中的各件材料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,做到“一事一卷、分门别类、规范存档”。对新设立的5家事业单位及时立档,已注销的单位单独放置,便于查找。同时,将登记档案的相关数据更新到网上办公系统信息库,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逐步走向精细化、规范化轨道。
“换”新盒子,妥善保管。该办按照档案管理标准,重新配置了新的档案柜、档案盒, “一家一盒,专柜存放”,并将档案封面全部更换为统一的档案封面,对139家事业单位法人档案重新进行了编号排序,印制了专门的档案目录,打破了传统的手写目录,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整齐美观。安排专人负责保管,做好安全保卫措施,定期检查、核对档案资料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,为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打牢了基础。